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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有新情况,这3类车即将禁行,多地明确,违反报废、扣留

发布时间:2024-04-07 13:05:43 发布用户: 15210273549

时间来到2024年4月份,对于电动车行业来说,全国很多地方在这个月将会迎来重大变化,特别是江苏,涉及到多项新规到期,届时将会影响电动车车主的正常通勤,作为车主,应当及时了解新规,早做打算。

关键时间点:4月15日

电动车新国标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之后,开始对电动车有了明确的划分,分为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被称为非标电动车。

 

而对于非标电动车,江苏设置了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非标电动车备案登记以后,悬挂临时号牌,可正常上路行驶。过渡期时间从2019年4月15日到2024年4月15日。过渡期结束以后,所有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常见的非标电动车包含哪些呢?这三类车过渡期到期以后广大车主千万别骑行上路,重则会被扣车处罚!

1、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车

2、无牌无证的非标电动车

3、经过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车

车主们注意自查自家电动车是否属于以上三类车范畴,如果是,尽快安排非标车置换,购买国标车的时候也能抵扣购车款,以防报废在家。

关键时间点:4月17日

3月19日,《南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7日,届时管理办法草案通过以后,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将会对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停放安全等都进行规范化管理。电动车上楼充电、抛线充电、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等行为的处罚,也做到了有法可依。

 

关键时间点:4月30日

除了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同样面临过渡期到期的问题,安徽合肥市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符合机动车标准的三、四轮机动车并不在登记上牌范围内。目前,备案登记工作已经结束。

对于已进行备案登记的车辆,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过渡期后,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反规定上路行驶或者停放的,由执法门依法查处。5月1日起,仅符合机动车标准车的三、四轮机动车可正常上路行驶,行驶时,应注意交通规则。

 

4月,在相应区域的车主应该及时了解电动车上路政策,严格遵守法规要求,对于明令禁止上路的车型也应及时处理,以防被罚或报废,那么对此,你们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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