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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进一步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医院学科建设的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根据《十五届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阿机编纪字﹝2022﹞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以绿色通道引进方式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详见附件1《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0日(不含)以后出生,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专业、执业资格与所应聘岗位的要求相符;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7月10日(不含)之前。
(四)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类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30。
3.报名地点
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人事科(门诊楼6013室)。
4、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由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组织实施,旗纪委派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核报名表》、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规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被核准后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经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
(7)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考务工作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需要加试一次面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并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到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区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察中确实发现因个人品德低下、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的,取消应聘资格。
4.因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审查合格后并在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员额备案制管理,不纳入聘用单位事业编制。
(一)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聘用单位同聘用人员签订《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岗期间的劳动报酬、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6-7219103(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30)
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