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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不得应聘。
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均须于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临邑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 9:00 — 8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 — 8月23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 — 8月23日11: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20日11:00 — 8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2024年8月25日9:00—8月2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lydyzx@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8月23日前拨打电话0534-4559017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其中,A类岗位只面试,B类岗位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A类岗位按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
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已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B类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A类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完成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7918002 监督电话:0534-7803886
附件: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代章)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