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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公告(29名)

发布时间:2024-08-27 10:56:24 发布用户: buouoio

  根据《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职工。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2024年2月,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优化调整。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打印设备、集成电路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制外教职工29名。其中专任教师6名,保健人员2名,财务人员1名,保育员14名,后勤人员6名。岗位情况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六)无犯罪记录;

  (七)专任教师: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含)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保健人员、财务人员:已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含)以上学历的人员,持有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保育员、后勤人员:持有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专任教师:网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其他人员: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中午12时。

  2.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各园邮箱。

  3.材料提交:专任教师请将以下①-⑦材料按先后顺序编辑并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一并发送至学校邮箱(附件1)文件命名为:应聘学校—岗位—姓名(如:珠海市金湾区海华幼儿园-专任教师-张三)。其他人员请将以下①-⑤材料按先后顺序整理,按上述规定发送至学校邮箱。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目前在幼儿园任职的教师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

  ⑦个人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视频(仅专任教师岗位需要提供,共5分钟内)。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整理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备好原件待查。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或规定进行处理。

  (3)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当日。

  (二)线上资格预审(仅专任教师)

  由招考单位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阅应聘者上传的视频及材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专任教师,完成网上报名的保健人员、财务人员、保育员及后勤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8:00

  3.地点:资格审查及考试地点详见附件1。

  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四)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仅专任教师)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专任教师。

  2.时间:2024年8月27日资格审查结束后。

  3.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法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时间:2024年8月27日。

  3.面试形式:

  专任教师: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其中,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自我介绍(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3分钟)+答辩(5分钟)方式进行。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体检人员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财务、保健、保育及后勤人员:面试由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试岗等环节组成。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有综合成绩并列者,以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由学校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wan.gov.cn)公布;阶段性的通知及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敬请关注并密切留意。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788268,联系人:高老师。监督电话:0756-7262786(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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