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招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人数:1人。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募岗位和工作职责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岗位。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政策待遇
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沙溪镇事业单位新招募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执行。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103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0—87393235。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
4、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5、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6、两寸彩色相片2张。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试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地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三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