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一流中心区,进一步充实优化我区干部队伍,按照《惠城区“人才双千计划”实施意见》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惠州市惠城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经济发展及政务信息等情况,应聘人员可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1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6: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hcrs)报名。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资格证以及中共党员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4日9:00至11月5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1日9:00起登录“bm.gd-pa.cn/dzsys/hcr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2.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其中,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附毕业院校签章确认的所有学科考核成绩以及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还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博士研究生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须提交有关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证明材料需记载明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层次及毕业时间,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8.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扫描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凡未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应用能力。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上传扫描件至报名系统,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人才股:0752-2386511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2-7809306
附件: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委组织部
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