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科学馆是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3名第四类普通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科普辅导员3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科普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包(文件名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东莞科学馆邮箱,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以及相关验证证书的PDF扫描件;
(3)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PDF扫描件;
(5)其他资料(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
4、报名网址:dgkxg@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5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试讲+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开考比例为1:5。
1、笔试
时间:2024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同时携带以上证件或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和入围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科学馆网站进行公布。
2、试讲
试讲考试形式为现场备考30分钟,现场讲解5分钟。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试讲。未能如期参加者,自动取消应聘资格,同时由东莞科学馆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能正式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入围面试名单于试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科学馆网站公布。
3、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按实际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科学馆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东莞科学馆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科学馆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22119655。联系人:刘玉芳
附件:
东莞市科学馆
2024年10月16日